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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法律更新: 自今日(2026 年 10 月 16 日)起,荷蘭政府正式取消針對荷蘭移民及歸化局(Immigratie- en Naturalisatiedienst,簡稱 IND)未能按時作出移民申請決定而由法院施加的強制罰款(rechterlijke dwangsommen)。
這項法律修訂不僅影響難民庇護申請,同時適用於一般移民申請,包括家庭團聚、工作居留許可、自僱人士居留許可、永久居留,以及歐盟法律居留資格審查(EU-toetsing)等申請。
然而,即使新法已取消法院強制罰款,申請人在 IND 未能於法定期限內作出決定時,仍然有權向法院提出訴訟。 法院仍可命令 IND 作出決定,而申請人亦可能獲得法院訴訟費及專業法律服務費用的補償。
以下 Pathway Partners 將詳細解釋新法帶來的改變、申請人仍然可採取的法律行動,以及為何面對 IND 長期拖延時,申請人不應只是被動等待。
1. 新法例帶來甚麼改變?
在我們之前發表的文章 《還在苦等移民局的決定嗎?直接上訴吧!》 中,我們曾解釋申請人如何在 IND 逾期未作決定時,透過正式催告通知及法院訴訟,要求 IND 盡快處理申請。
該文章亦曾指出,如果 IND 未能遵守法院指定的決定期限,法院可以命令 IND 支付強制罰款予申請人。例如,每延誤一天,IND 可能須支付 €100,累計罰款最高可達 €15,000。
然而,隨着新法正式生效,我們先前文章中有關法院強制罰款的內容已不再適用。
2026 年 10 月 13 日,荷蘭參議院(Eerste Kamer)通過了相關法律修訂。新法其後於荷蘭官方法例公報(Staatsblad)刊登,並透過皇家敕令(Koninklijk Besluit)確認於 2026 年 10 月 16 日正式生效。是次修訂涉及荷蘭《移民法》(Vreemdelingenwet)第 71b 條。
根據新法,法院一般不再獲准就 IND 逾期作出移民申請決定而施加強制罰款。
不只是庇護申請:一般移民居留申請同樣受到影響
不少媒體在報道新法時,主要集中於取消庇護申請案件中的法院強制罰款。雖然庇護申請的審批延誤一直備受關注,但如果將這項法律修訂描述為只適用於庇護申請,便未能完整反映新法的實際適用範圍。
新法明確涵蓋根據荷蘭《移民法》(Vreemdelingenwet)提出的申請及行政異議(aanvragen en bezwaren)中,行政機關未能按時作出決定的情況。受影響的申請類別包括但不限於:
- 家庭團聚及伴侶居留許可申請;
- 高技術移民(kennismigrant)及其他僱員的居留許可申請;
- 自僱人士居留許可申請,包括 DAFT 荷美友好條約居留申請;
- 永久居留及歐盟長期居民(EU long-term resident)申請;
- 歐盟法律居留資格審查(EU-toetsing)申請;
- 與移民決定有關的行政異議程序(bezwaar)。
需要注意的是,新法所涉及的是根據《移民法》提出的申請及行政異議。因此,不應自動假設新法同樣適用於 IND 根據其他法律處理的所有行政程序,例如依據荷蘭《國籍法》(Rijkswet op het Nederlanderschap)提出的歸化入籍(naturalisatie)申請。
注意:取消法院強制罰款並不代表 IND 不再有責任去遵守法定審批期限。
此外,新法設有過渡安排。如果 IND 的法定決定期限已經屆滿,而申請人在 2026 年 10 月 16 日之前已就逾期未作決定向法院提出訴訟,關於法院強制罰款的舊法律仍可能繼續適用。
2. 如果 IND 未能按時作出決定,申請人可以怎樣做?
雖然法院強制罰款已被取消,但相關法律程序基本上維持不變。
第一步:確認法定審批期限
IND 在收到移民申請後,必須按照荷蘭法律或適用的歐盟法律,在指定期限內作出決定。不同類型的居留申請,適用的法定審批期限亦有所不同。例如:
- 許多一般居留許可申請的法定審批期限為 90 天;
- 歐盟法律居留資格審查(EU-toetsing)申請的審批期限一般為六個月;
- 其他程序,包括部分家庭團聚申請及行政異議(bezwaar),則可能適用不同的審批期限。
在某些情況下,IND 可以依法延長或暫停計算法定審批期限,例如要求申請人補交文件。因此,並非所有審批延誤都必然構成違反法定期限。
申請人應仔細核實自己案件所適用的法定決定期限,而不應單純依賴 IND 提供的預計處理時間。
第二步:向 IND 發出正式催告通知(ingebrekestelling)
如果法定審批期限已經屆滿,但 IND 仍未作出決定,申請人可以正式通知 IND,指出其未有履行法定決定義務。
這項正式通知在荷蘭法律中稱為 ingebrekestelling。
透過提交 ingebrekestelling,申請人正式告知 IND,其法定審批期限已經屆滿,並要求 IND 作出決定。IND 在收到有效的 ingebrekestelling 後,一般會獲得額外兩星期的時間作出決定。
雖然現行移民法律下,提交 ingebrekestelling 已不再自動產生行政強制罰款(bestuurlijke dwangsom),但這仍然是啟動後續法院訴訟的重要法律程序之一。
申請人應透過獲認可的方式提交通知,並妥善保存提交及送達證明。
第三步:向法院提出訴訟(beroep)
如果 IND 在收到 ingebrekestelling 後兩星期內仍未作出決定,申請人一般可以向行政法院提出訴訟。這項程序稱為 beroep niet tijdig beslissen,即針對行政機關未有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決定而提出的法院訴訟。
法院會審查 IND 是否已超過適用的法定決定期限,以及申請人是否符合提出訴訟的程序要求。
如果法院裁定訴訟理由成立(gegrond),便須命令 IND 在合理期限內作出決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此類訴訟中,法院通常不會直接裁定申請人是否應獲批所申請的居留許可。法院的主要職責是處理 IND 未有按時作出決定的問題。
因此,即使法院強制罰款已被取消,這項司法程序仍然存在,而且具有重要法律效力。
3. 為甚麼向法院提出訴訟仍然值得?
隨着法院強制罰款被取消,部分申請人可能會質疑,現在再向法院提出訴訟是否仍然有實際意義。我們認為,與其無限期被動等待,不如透過法律程序採取行動,這樣仍可為申請人帶來多方面重要保障。
法院判決具有正式法律約束力
一般電郵查詢或催促通知的法律效力,與法院正式作出的判決並不相同。
當法院裁定訴訟理由成立時,便正式確認 IND 未有履行按時作出決定的法定責任,並命令 IND 在指定期限內作出決定。
IND 仍然有法律義務遵守有關判決。
雖然新法一般禁止法院附加金錢性質的強制罰款,但判決本身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並非單純的建議。
法律程序可以增加 IND 盡快作出決定的壓力
透過向法院提出訴訟,申請人可以將 IND 的審批延誤正式交由獨立法院審查,並要求 IND 就未能按時作出決定的情況作出交代。
在實際操作中,法院訴訟可能促使 IND 重新評估尚未完成的申請,以及有關案件的處理進度或優先次序。
部分案件中,IND 甚至可能在申請人提出訴訟後、法院正式作出判決之前,便已完成審批並作出決定。
雖然這種結果並非必然發生,但亦反映出,與不斷發送非正式催促電郵相比,採取正式法律行動有時可能更有效。
申請人仍然可以獲退還法院訴訟費(griffierecht)
新法取消了法院強制罰款,並不等於取消申請人獲退還法院訴訟費的權利。
根據荷蘭《一般行政法》(Algemene wet bestuursrecht,簡稱 Awb),當行政法院裁定訴訟理由成立時,法院一般須命令相關行政機關退還申請人已繳付的法院訴訟費(griffierecht)。
因此,即使 IND 不再需要支付法院強制罰款,申請人在成功提出訴訟後,仍然可以獲法院命令 IND 退還相關訴訟費用。
IND 仍可能需要補償專業法律服務費用(proceskostenvergoeding)
如果申請人聘請專業法律代表,例如律師(advocaat)或具備專業法律資格的法律顧問(jurist),處理相關法院訴訟,亦可能符合資格申請訴訟費用補償。
根據《一般行政法》(Awb),法院可以命令 IND 支付部分專業法律服務費用。
有關補償金額按照《行政訴訟費用法令》(Besluit proceskosten bestuursrecht,簡稱 Bpb)計算。該法令根據法律代表所進行的訴訟工作,以及案件適用的權重系數,訂明標準補償金額。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裁定的補償金額不一定足以支付法律代表實際收取的全部服務費用。儘管如此,即使在 2026 年 10 月 16 日新法生效後,符合相關條件的訴訟仍然可以獲得法律服務費用補償。
即使 IND 在訴訟期間作出決定,申請人仍可能獲得費用補償
假設申請人因 IND 逾期未作決定而向法院提出訴訟,但 IND 隨後在法院作出判決之前,已經完成審批並作出決定。
在這種情況下,申請人提出訴訟的主要目的可能已經達成。
然而,這並不代表申請人必須自行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如果申請人因行政機關已採取所要求的行動而撤回訴訟,仍然可能符合資格,獲退還法院訴訟費及補償專業法律服務費用。不過,申請人在撤回訴訟的同時,必須提出專業法律服務費用補償申請。
因此,申請人在決定撤回尚未完結的法院訴訟前,應先尋求專業法律意見。
法院訴訟可以正式記錄 IND 的審批延誤
如果法院正式裁定 IND 未有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決定,有關判決便會成為具法律意義的正式紀錄。假如 IND 其後仍然持續拖延,或申請人考慮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這些司法紀錄可能具有重要作用。
此外,在特殊情況下,如果申請人因 IND 違法拖延審批而蒙受可以證明的實際經濟損失,亦可以考慮另行提出損害賠償申請。然而,這類賠償並非自動產生。申請人必須具備適當的法律依據,提供實際損失的證據,並證明有關損失與違法延誤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4. 新法可能與歐盟法律存在衝突
如果居留申請受到歐盟法律保障,新法亦可能引起另一項重要法律問題。對於部分移民及居留申請,歐盟指令對成員國的審批期限及司法保障訂有明確要求。
這個問題尤其涉及歐盟法律居留資格審查(EU-toetsing)申請。
EU-toetsing:歐盟指令 2004/38/EC 訂明的六個月期限
根據歐盟指令 2004/38/EC 第 10(1) 條,符合相關資格、並非歐盟公民的家庭成員,在其歐盟公民家庭成員已行使歐盟自由流動權的情況下,有權要求有關成員國在六個月內處理其居留卡申請。
歐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在 2018 年的 Diallo v État belge 判決中,確認了這項六個月法定期限的法律約束力。
法院指出,各成員國的行政機關必須在六個月期限內作出決定,並將決定正式通知申請人。無論申請最終獲批或被拒絕,這項期限原則上均須遵守。
雖然行政機關逾期未作決定,並不代表申請人因此自動取得居留卡,但成員國仍然有責任遵守歐盟法律所規定的決定期限。
值得注意的是,歐盟指令 2004/38/EC 的具體適用情況,取決於申請人與歐盟公民之間的家庭關係,以及該歐盟公民是否曾行使歐盟自由流動權。例如,未婚但具有持續穩定伴侶關係的申請人,以及從未行使歐盟自由流動權的荷蘭公民之家庭成員,可能涉及不同的法律考慮。
《歐盟基本權利憲章》第 47 條:獲得有效司法保障的權利
《歐盟基本權利憲章》(Charter of Fundamental Rights of the European Union)第 47 條規定,當個人受到歐盟法律保障的權利遭到侵犯時,應有權向法院尋求有效的司法糾正措施。
這便引出一個重要的法律問題:
如果法院可以命令 IND 作出決定,但卻沒有有效手段確保 IND 遵守有關命令,那麼申請人是否仍然真正享有歐盟法律所保障的有效司法糾正權利?
這個問題並非純粹學術討論。
2022 年,荷蘭終審法院(Raad van State)曾作出一項重要判決。該案件涉及當時針對庇護申請程序所實施的一項法律規定,禁止法院對行政機關施加強制罰款。
荷蘭終審法院在判決中指出,如果法律取消法院強制罰款,卻沒有提供其他有效措施確保行政機關履行法院命令,便可能違反《歐盟基本權利憲章》第 47 條所保障的有效司法糾正權。
法院亦承認,歐盟法律並不一定要求成員國必須採用金錢罰款作為執行法院判決的特定機制。然而,從法律理論上而言,真正有效的司法保障,應當包括能夠確保行政機關遵守法院判決的實際執行機制。
5. 如果 IND 遲遲未處理你的申請,應該怎樣做?
取消法院強制罰款,並不代表申請人已經失去對 IND 逾期審批提出法律挑戰的權利。IND 仍然有法律責任遵守適用的法定審批期限,而法院亦仍然有權確認有關延誤是否違法,並命令 IND 作出決定。
視乎個別案件的情況,採取正式法律行動仍可保障以下權利:
- 取得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法院命令,要求 IND 作出決定;
- 爭取退還法院訴訟費及補償符合資格的專業法律服務費用;
- 對 IND 產生額外的法律及程序壓力;
- 透過法院判決正式記錄 IND 的違法審批延誤;
- 維護申請人在荷蘭法律及適用的歐盟法律下享有相關權利。
面對移民局審批延誤時,甚麼也不做、只是繼續等待,未必是最合適的做法。尤其當審批延誤已影響申請人的家庭團聚、就業安排、商業活動或長期居留計劃時,及早了解並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可能十分重要。
6. Pathway Partners 可以協助你處理移民局的延誤審批
如果你已向 IND 提交居留申請或行政覆議(bezwaar),但 IND 未能在適用的法定期限內作出決定,Pathway Partners 可以協助你評估案件,並採取適當的法律措施。我們的法律團隊可以協助你:
- 核實申請所適用的法定審批期限;
- 準備及提交正式催告通知(ingebrekestelling);
- 向法院提出針對逾期未作決定的訴訟(beroep);
- 在符合相關法律條件的情況下,向法院要求退還訴訟費及補償專業法律服務費用。
對於涉及歐盟法律保障的居留申請,包括符合相關條件的 EU-toetsing 申請,我們亦可以評估案件是否存在其他可援引的歐盟法律依據。
你的居留申請或行政異議是否正受到 IND 的審批延誤影響?
歡迎聯絡 Pathway Partners,向我們說明你的具體情況。我們將協助並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包括可採取的法律途徑,以求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盡快促使移民局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