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永居 vs 歐盟永居

全面的指南,了解荷蘭普通永居和歐盟長期居留的差異和申請條件。

Nov 21, 2025 · 10 min read

眾所皆知,荷蘭的長期居留或永久居留證主要可分為兩大類 (及第三個只適用於歐盟公民及其家屬的歐盟永久居留):

  1. 荷蘭普通永居/國別永居(onbepaalde tijd)
  2. 歐盟永居(EU langdurig ingezetene)
  3. 歐盟公民及其家屬之歐盟永居 (Duurzaam verblijf)

由於坊間對兩者的申請方式與規定常有不同說法,Pathway Partners 特別整理本篇文章,協助讀者清楚掌握兩者的差異與申請條件。

荷蘭普通永居(國別永居 / Onbepaalde tijd)

申請荷蘭國別永居的主要條件包括:在荷蘭連續合法居住五年、符合財務要求,以及通過融入考試(inburgering)。

這五年間,不論持有的是 臨時性居留卡非臨時性居留卡,皆可 100% 計入居住年限

臨時性居留例子

  • 學生簽證
  • 找工作簽(search year)
  • 工作假期簽證(working holiday)
  • 公司內部調動 ICT 簽(以及家屬簽)

非臨時性居留例子

  • 高技術移民(HSM)居留
  • GVVA(一般工作居留,及廚師簽)
  • 自雇居留
  • 研究人員簽、自由卡
  • 以上類型的家屬居留

儘管各類居留都能計入五年的申請條件,但 移民局對居留連續性要求極為嚴格。 只要曾出現居留卡之間沒有無縫銜接,即所謂的 斷檔(verblijfsgat),永居申請通常會直接被拒。

什麼是斷檔?

斷檔,就是舊居留卡到期後,和新居留卡的生效日之間空了一段時間。

常見情況包括:

  • 高技移民換雇主時,新雇主未能在舊卡到期前遞交申請;
  • 學生簽持有人畢業後未即時申請新居留(如找工作簽證 search year)

若你不確定自己是否曾有斷檔,可聯繫 Pathway Partners 進行免費初步檢查。

如確定發生斷檔,申請人須重新累積五年合法居留後,才能再次申請永居。

荷蘭國別永居的其他限制

更嚴格的主要居住地要求(hoofdverblijfplaats)

  • 每年離開荷蘭不得超過 六個月;
  • 或連續三年中,每年不得離境超過 四個月違反者,永居可能遭撤銷。

歐盟境內移動權受限

荷蘭國別永居 不賦予其他歐盟國家的居住權

若想在他國停留超過三個月,仍需以護照申請當地居留。

除可在歐盟境內(持有永居的所在國)遞交申請外,並無其他額外待遇。

歐盟永居(EU langdurig ingezetene)

歐盟永居 僅計算非臨時性居留卡所累積的年限

而臨時性居留多半只能部分計算,或甚至完全不計算。

例如:

  • 學生簽證:只算一半(如曾持有四年學生簽的話,僅算兩年);
  • 找工作簽(search year):完全不計入歐盟長居的申請年限;
  • 研究人員 / 高技術移民 / 自雇 / GVVA 等:100% 全額計入

因此,若你過去持有臨時性居留,務必確認是否仍符合五年要求。

若對此有疑問的話,Pathway Partners 可協助進行詳細資格審查。

歐盟永居的連續性要求

前文講述五年内若有居留斷檔的話,申請荷蘭長居將會出現問題,五年需要重新計算。不過,歐盟永居對於斷檔卻有更寬鬆的定義。按照歐盟法院的判例,斷檔可以細分為 「硬斷檔」「軟斷檔」。

硬斷檔 vs 軟斷檔

硬斷檔示例

A 先生的荷蘭高技術移民居留到期後兩個月才找到新工作,期間完全無合法身份。這兩個月的空擋期間,就是硬斷檔

其過去所有居留年限,申請永居 / 入籍時皆無效。五年需要重新計算。

軟斷檔示例

B 女士的 高技術移民居留於七月中到期。她在到期前找到一所荷蘭大學重返校園,學校爲其申請學生簽證。

其大學於七月初(舊簽證到期前)替她遞交學生簽申請。

雖然新學期在九月才開學,在審核期間,她在荷蘭的居留屬於臨時限制性合法居留(formeel beperkt verblijf)

雖然沒有有效居留卡,但期間擁有臨時合法居留。這種情況屬於軟斷檔

軟斷檔的法律意義

  • 不影響歐盟永居申請(只是該段期間不算入居留年,但能作為連結兩張居留卡的「橋梁」)
  • **但對於申請荷蘭國別永居與入籍,則屬於完全的斷檔,**五年居留還是需要重新計算。

歐盟永居的其他優勢

在其他歐盟國家居留的彈性更大

  • 可在其他歐盟國長住 不超過六年 而不失去歐盟永居

  • 若離開歐盟,每年需至少入境一次

更容易移居其他歐盟國家

根據 EU Directive 2003/109/EC,各國須替歐盟永居持有人提供較簡化的移民程序。

例如:
持有西班牙、義大利、匈牙利的歐盟永居者,只要能證明有足夠經濟能力,就可在荷蘭申請「經濟不活動」居留。

歐盟允許成員國設置 一年的就業限制期,但荷蘭 完全沒有此限制
因此,一旦拿到荷蘭居留卡 → 即可立即開始工作

2004/38 指令之歐盟永居(Duurzaam verblijf)

除了上述兩種外,荷蘭另有一類基於 2004/38 指令 的歐盟永居。

此身份專門給 行使自由移動權的歐盟公民及其非歐盟家屬

例如:

  • 德國人居住荷蘭的話,不需居留證;
  • 其中國籍配偶,須持歐盟家屬居留卡;
  • 雙方在荷蘭共同居住滿五年后,配偶可申請 2004/38 永居卡。

須知事項

  • 荷蘭公民及其家屬 不適用 此類永居;
  • 免荷蘭語考試、免收入證明;
  • IND 會檢查過去五年是否符合 EU 家庭團聚條件(如雙方是否同居)。

權利與限制

  • 可離開荷蘭最長 兩年 而不失去身份;
  • 家庭成員不能單獨搬到其他歐盟國,必須與其歐盟國籍的配偶同行;
  • 若希望獲得可自由遷移的身份,可改申請 歐盟永居(2003/109 指令)

永居申請協助

根據荷蘭法律,IND 審核永居申請最多可需六個月。

若希望提前遞交、或確保申請文件完善,Pathway Partners 提供專業審核與代辦協助。

若您對永居資格、斷檔情況、或持有其他國歐盟永居並希望移居荷蘭等問題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繫:

電話 / WhatsApp 信息:+31 6 3805 6718

電郵:[email protected]

常见问题

荷蘭永久居留和歐盟長期居留的主要差異是什麼?

荷蘭永久居留(onbepaalde tijd)需要5年連續合法居留,嚴格的主要居留要求和有限的歐盟流動性。歐盟長期居留提供更靈活的歐盟流動性,但對計入合格年限的規則更嚴格,不同的間隙政策。

哪種居留許可對我更好?

取決於您的情況。如果您計劃主要留在荷蘭,請選擇荷蘭永久居留。如果您想要更多靈活性在其他歐盟國家生活和工作,或者您有臨時居留期可能造成間隙,請選擇歐盟長期居留。

荷蘭永久居留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您需要在荷蘭連續合法居留5年,通過融入考試,滿足收入要求,並維持主要居留。任何居留間隙(硬間隙或軟間隙)都會影響資格。

歐盟長期居留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您需要5年合法居留,但只有非臨時性許可才能完全計入。臨時性許可可能部分計入或完全不計入。連續性規則對於軟間隙更靈活。

什麼是居留間隙,它如何影響我的申請?

居留間隙發生在沒有合法居留身份的期間。硬間隙打破連續性,防止計入以前的年份。軟間隙可能不影響歐盟長期居留,但確實會影響荷蘭永久居留和入籍。

持有荷蘭永久居留可以搬到其他歐盟國家嗎?

流動性有限。您最多可以停留3個月而沒有特殊權利。對於更長的停留,您必須申請當地居留許可,並且沒有特殊的歐盟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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